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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简单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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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秋天,周景熙和刘小燕结婚了。

  婚礼定在农历八月初八。母亲说这个日子好,“八八”发发,吉利。周景熙不信这些,但他没有反对。母亲高兴就好。她等了这么多年,盼了这么多年,终於等到这一天了。

  婚礼的前几天,家里忙成了一团。母亲把老屋里里外外打扫了三遍,墙上的灰尘扫掉了,地上的坑填平了,窗户上的旧报纸撕掉了,换上了新糊的白纸。堂屋的八仙桌擦得鋥亮,能照见人影。父亲把院子里的杂物收拾乾净,又在门口贴了一副红对联。对联是周日乐写的,他在镇上的小学当老师,毛笔字写得好。上联是“百年好合”,下联是“五世其昌”,横批“天作之合”。周景熙站在门口,看著那副对联,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他想起十年前离开石桥村的时候,也是这样一个秋天,也是这样一个早晨。那时候他十八岁,背著一个破旧的背包,站在村口的大樟树下,心里想的是“不混出个人样不回来”。现在他回来了,带著满身的伤痕和一摞写满字的本子。他没有混出人样,但他要结婚了。他要和一个不嫌他穷的姑娘结婚了。

  李觉也来了。手里提著一只鸡笼,笼子里装著一只大公鸡。鸡冠红彤彤的,羽毛油亮油亮的,在笼子里扑腾著,咯咯地叫。“景熙,给你贺喜!”李觉把鸡笼递过来,“自家养的,燉汤喝,补身子。”

  周景熙接过鸡笼,看著李觉。李觉也变了。他胖了一些,不再是小时候那副瘦得像竹竿的样子。他的脸上有了肉,颧骨没有那么高了,眼睛也没有那么大了。但他的眼神还是那样,很安静,很平和,像是在说“我很好,你別担心”。他穿著一件蓝色的夹克衫,脚上是一双新皮鞋,看起来精神了不少。他的手上也有茧子,但跟周景熙的不一样,是割松脂磨出来的,薄薄的,细细的,不像周景熙的那么厚、那么粗。

  “李觉,谢谢你。”周景熙说。

  “谢什么?”李觉笑了,露出了一口白牙,“咱们谁跟谁。”

  两个人在院子里的石阶上坐下来。李觉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递给他一支。他不会抽菸,但还是接了过来,夹在耳朵上。李觉自己点了一支,吸了一口,烟雾在晨风里飘散。

  “景熙,你回来了,我就不担心了。”李觉说,“你在外面这些年,我老想著你。怕你吃不好,睡不好,怕你一个人在外面出什么事。现在你回来了,结婚了,我就放心了。”

  “李觉,你呢?你过得怎么样?”

  “还行。”李觉吸了一口烟,“养鸭,割松脂,打点零工。日子不算好,但过得去。两个孩子,大的上小学了,小的还在家里。媳妇在镇上找了个活干,一个月挣几百块。慢慢来吧。”

  周景熙看著李觉,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李觉比他小一岁,但看起来比他老。他的头髮也白了,不是全白,是花白,一根一根的,像霜打过的草。他的脸上有了皱纹,眼角、额头、嘴角,一道一道的,像是被生活一刀一刀刻上去的。他这些年过得不容易。一个孤儿,没有父母,没有靠山,全靠自己。养鸭、割松脂、打零工,什么活都干,什么苦都吃。他攒钱盖了房子,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他没有读过什么书,但他用自己的方式,活出了一个男人该有的样子。

  “李觉,”周景熙说,“你比我强。”

  “强什么?”李觉笑了,“你读了高中,写了那么多字,將来还要当作家。我算什么?一个种地的。”

  “种地的怎么了?种地的也是人。你靠自己,养活了全家,盖了房子,供孩子读书。你比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