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些混蛋居然没有追上来,奇怪的同时心中一喜。
“我笑那加维尔·洛肯心慈手软,居然没有追上来,假如是我,哪怕敌人只剩下一个人我也绝不会放虎归山。”
“如果在这里埋伏一群星际战士,以逸待劳,那么我即便能够突出重围,也要身受重伤,他们没有料到这一点,实在是令我发笑。”
阿巴顿怎么可能会坐以待毙,哪怕是万分屈辱,他也要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
然而阿巴顿还没来得及离开,只听见一声巨大的爆弹枪声,察合台可汗带着白色疤痕们驾驶着天狗机甲大队挡在了他的面前。
“阿巴顿,我们等你许久了,你跑得倒是比我们想象的要快一些。”可汗长须飘飘,手中的白虎凶刀却依然在滴着没有干透的血珠。
一看到拦在自己面前的察合台可汗,阿巴顿几乎惊得亡魂大冒。
身为大远征三杰之一,阿巴顿也有着自己的傲气,刚刚遇到的加维尔·洛肯以及那个叫做恩德瑞德·哈尔的战犬他都有信心能够打上一场。
没看到他硬吃了哈尔十几下动力拳,依然跑的健步如飞,身上只有些无足挂齿的小伤么?
阿巴顿深知自己在武技方面绝对不如西吉斯蒙德和拉多隆,这两位都是星际战士战斗技巧方面的巅峰,他们的技术甚至足以和基因原体过上几招而不至于落败。
一连长最强的地方在于那怪物般的体质,还有超强的耐力和恢复力。
在大远征那个精金战甲还没有问世的时代,阿巴顿就已经为自己订做了一件精工打造的终结者甲,并且大幅度的强化了防御和力量,但是代价就是异常的沉重。
而阿巴顿硬是把自己锻炼到能够不依靠动力背包,就能驱使着这套动力甲行动自如的恐怖程度。
他的肉体的纯度简直不可思议,哪怕是西吉斯蒙德也无法比拟。
他最擅长用防守反击战术,先是依靠着体力优势寻找对手破绽,消耗对手体力,等到合适时机再一击必杀。
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敌人是星际战士的条件上。
如果是面对察合台可汗这样的原体,甚至是原体中肉搏最弱的珞珈,阿巴顿引以为傲的体力优势和耐力都是一个笑话。
最强的星际战士也不过能够和最弱的基因原体勉强较量上几个回合,而且还不是完全认真生死搏杀的情况下。
哪怕那把白虎凶刀距离自己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距离,阿巴顿依然感觉吾命休矣。
要知道当初和荷鲁斯关系最密切的几个原体中,就有察合台可汗,连带着整个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