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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阅小说社 > 晚明海枭 > 第164章 会友公司

第164章 会友公司(3 / 5)

又道:“那如果其他董事不认董事会的决定,公司又拿他们有什么办法?”

“很简单,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默认为自动退出公司。从此他不再在公司的框架下和我们共享利益,但依然可以是公司的商业伙伴。”林海说着又道,“当然,如果他选择成为公司的敌人,或者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那我们的军队也不是吃素的。”

见石壁还是不太理解,林海又道:“我举个例子来说罢,在倭国贸易方面,我们现在和李、许两家其实是竞争关系,假如有一天郑芝龙被灭了,你觉得到那时双方还会是朋友吗?”

“时间久了,只怕是反目成仇的可能性更大。”石壁说着话锋一转,“但要是真到了那天,我们完全可以灭了他们,反正你有浙江的货源,在倭国也能说得上话。”

“你说的没错,但这世上的生意是做不完的,我们不可能打通所有的贸易渠道,也不可能消灭所有的竞争对手。与其这样,我们还不如把某些竞争对手纳入到公司的框架下来,共同去对付其他的敌人。”

林海说着又道:“还是举方才的例子,如果李、许两家加入了公司,那么他们的资产都必须由公司统一管理,利益分配也是公开透明的,双方自然就不存在竞争了。至于他们在公司占多少股份,那到时候可以谈,只要双方都能接受就行。”

“也就是说要让大家伙儿的劲往一处使。”石壁总算是大致听懂了林海的意思。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林海点头道,其实消除各家公司的竞争,也是voc成立时的初衷。

当然,这并不是他设计这套机制的主要原因,而是因为他要为公司这种企业治理模式树立一个典范,就像他之前搞那次分红一样,也是为后续的股权分配做铺垫。

毕竟,他是在建立一个准国家,今后不可能一直像现在这样以营造司这种纯粹官营的方式去发展工商业,而是需要有更多百花齐放的民营企业。

那这些民营企业的利益该如何保障?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推行法制,保护私有财产。否则就会变成像大明那样,富商大贾说白了都是皇帝、藩王、太监、官员或士绅的白手套。

要推行法制,公司本身的管理就必须要足够规范。也就是说,未来在他这个准国家中要有公司法,经营工商业者首先必须注册公司,公司的章程以及股权结构都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这些显然还和石壁说不着,林海接着又对石壁和珠娘道:“董事会的初始成员,我考虑就是六个人,除了我们三个之外,还有郑廷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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