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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阅小说社 > 佣兵的战争 > 二千七百八十九章 金属风暴

二千七百八十九章 金属风暴(2 / 3)

喜欢的模式。

打头,打中一个毙掉一个,根本不需要补枪,在这种乱战混战还是以一敌百的战斗中最好不过。

当然难度也是非常特别极其的高。

不管是特种部队,还是常规部队,只要是步兵在射击训练的时候肯定是以打半身靶为主,而专精室内战的特种部队在训练的时候,也不会要求自能打头。

因为太难了,为了保证能第一时间放倒敌人,还是打胸口最保险,哪怕在击倒敌人之后再朝头上补一枪,也总比照着敌人的脑袋打却没打中要好得多。

可高扬不是别人,他是枪神,这些事对他来说根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在面对一个个进入的敌人时,高扬很难克制自己的习惯,所以他一旦进入了自己最熟悉的模式后立刻就开启了枪枪爆头的节奏。

第二个。

第三个。

第四个。

第五个。

第六个。

高扬现在没有任何心理波动,也没有任何想法,他就是机械但灵动的一枪接着一枪。

紧握步枪准备随时顶上接替高扬的菲尼克斯一时间竟然有些走神了。

菲尼克斯是个狙击手。

狙击手当然不会出现远距离目标能命中近距离目标反而打不中,但不管是狙击手还是突击手,在这种近距离实战射击的时候再快也要有个限度的,但是高扬却打破了这个限度。

菲尼克斯在射击的时候是啪,啪,啪。

高扬在射击的时候是啪啪啪啪啪啪啪。

就是这区别。

“机枪手……”

菲尼克斯鬼使神差一般低声咕哝了一句。

高扬自然是听不见的,他现在处于一种很空灵的境界。

撒旦之刃再有一发子弹就会打空弹匣。

高扬没有换弹匣,也没有叫菲尼克斯接替他射击,虽然这是战术的一部分,他只是左手拿着撒旦之刃放到了一边的同时,右手抄过了斜挂在胸前的霰.弹枪。

敌人没有扔烟雾弹,那就方便了。

其实高扬真的是更喜欢用霰.弹枪的。

左手放,右手拿,没有时间上的停滞,一气呵成。

霰.弹枪的声音开始响了起来。

霰弹枪的停止作用超强,但穿透能力却非常的差。

但是高扬真的能把人头当成飞盘打的。

霰弹枪的射速稍微慢了一点点,不过还是轰轰轰轰。

中间不用加标点,就是意味着枪声之间是没有间歇的。

在击发的那一刻是双手持枪,但击发结束高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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