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日谍势力,曾在多起案件中显露马脚,但却一次都没能揪住对方,将这股势力捣毁。
滑不溜秋的,哪怕这次也是一样,目前被发现的基本都是些小角色,有份量的,半个都未能锁定。
“你是亲自参与案件的,有没有更多的发现?”林默出言询问,何长文找上来,想说的,肯定不是这些一眼便能看穿的情况。
“林队,根据以前的案件情况,以及我在调查中的一些感受,我分析,几次显露马脚的人,背后应该同属一股势力,且由同一人指挥。
而且,藏在背后的部分人,应该有比较特殊的身份,这个特殊,是相对于警察系统内的正常警察,据我观察,虽未限制警察日常活动区域之类,但多数警察活动轨迹,基本都是上值下值,在居住地和工作地这类区域活动,并非全城四处乱蹿。
但与这股势力有关联的警察,却是全城各警局警所皆有,且他们开展任务时,往往会出现不同区域的警察相互配合协作,将任务环节分由不同区域的成员开展,甚至相互间都不知晓对方的存在及参与。
而这样的行动,肯定需要有人居中联络协调沟通妥当,寻常警察四处窜会很显眼,那便只能是有正当理由或相应职责,亦或有相对便捷的联络手段,无线电不至于,只能是电话,但要长期稳定且隐秘的进行联络,这条件明显不是普通警员能具备的。”
有理由或职责不用多说,也就是字面意思,但不是普通警员,又要长期稳定隐秘的动用电话,且警察多数时间都在上值,综合起来便只有警局领导及一些专门负责联络工作的人。
林默微回点头,这些分析都没啥大问题,对方数次迅速安排断尾工作,这肯定是领导,且是层级不低的领导,才有且有条件掌握这样的消息渠道,能迅速得到消息且第一时间做出安排。
前者才有,指的是警局内部的正常信息渠道,毕竟哪怕他们收卖安插了数量不少的人手,但相较于整体基数,比例也还很低,他们不可能单靠这些人便掌握警察系统内的一举一动,肯定还需利用正常警员的耳朵眼睛来收集各类讯息。
至于有条件掌握,指的不仅是上述消息灵通的讯息网,还包括间谍网,毕竟你若是被人指挥得整天奔波忙碌,哪有时间精力,整日随时接收消息并进行指挥?
这些林默都清楚,不过没从何长文这个角度研究过,其所说还是挺有借鉴意义乃至实操价值的,林默也来了兴趣,示意何长文继续分析。
“…另外,眼下我们所办案子忌讳较多,但他们却参与其中,很可能是在早期有的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