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为什么?(3 / 3)

“杨美琪不是独居女性,暂时不考虑。”

“但第三起的受害者,周美娜,和第二起的李玲,都算的上独居,因为房子里面除了她们,没有其她人。”

“老黄,你说凶手明明有这么好进入房子的手段,又能让警方查不到作案方式,为什么他在锯周美娜腿的时候,不用重复手段再犯案?而是要铤而走险,在户外用新方式犯案?”

“手法重复使用,害怕暴露吧。”黄景光道。

“不!使用新手段犯案风险才更高!毕竟意外情况随时都会发生,明明在户内犯案是最保险的,这个凶手连续三次用同一种锯腿方式犯案,证明她很熟练,用起来也得心应手,所以如果户内犯案允许,凶手绝对会选择同种方式!”

“师兄说的很有道理呢。”王安安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

常明:“这个犯案手法和凶手有什么直接关系?”

李禹低声道:“凶手偏偏没用同种方式,证明李玲受害时的条件,只够凶手利用一次。”

“那只能说明,这个手法施展条件有限吧。”常明沉思道。

“对!”李禹恍然大悟:“环境,老常老黄,我们分组去李玲和周美娜的小区查勘一下,看看案发现场有什么不同。”

“收到!”

见李禹都这么主动,两人也没什么意见,现在对案子也没个头绪,那就听组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