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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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洋镇推广站成立一周年的那天傍晚,陈崢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从隔壁清水县城关镇寄来的,寄信人是他大姐陈芳。

  信封是那种最便宜的牛皮纸信封。

  上面沾著酱油印子,不知道是在灶台边上写的还是在供销社柜檯上写的。

  信纸是从小学生作业本上撕下来的,歪歪扭扭写了大半页。

  陈芳没读过几年书,字写得像刚学走路的小孩。

  一笔一划都用力过猛,好几处把纸都戳破了。

  信里说,她男人在供销社干了八年,今年总算转了正,工资从十八块五涨到了二十六块。

  家里添了一台缝纫机,是蝴蝶牌的,旧的,但还能用。

  她说让陈崢有空去她那儿住几天。

  说县城比村里热闹,有电影院,有百货大楼,街上还有卖糖葫芦的。

  信的末尾,她加了一句。

  “娘的身体还好不?

  我上回托人带的红糖她吃了没?你跟她说,別省著,吃完了我再买。”

  陈崢坐在院里的石墩上,把信看了两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