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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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不语,旧简藏情,便是人间最好的释怀。
  ……
  陈昱高估了自己对文字的把控能力,他本以为他三天就能写完的这篇《情书》,最后硬是第四天晚上才加工出来。
  写完之后他先通读了一遍,修改了几处错別字和语句读著不太通顺的地方。
  再大概数了数一页的字数,乘以他写了多少页,算下来,居然有五万多个字,只多不少。
  再对比一下前面写的剧本两万字都不到,第一次当作家的陈昱心里竟还生出了一种自得的满足感。
  不过他也分不清这种满足感是对比出来的,还是完成一件事的喜悦!
  但管他呢。
  开心就完了。
  “一天一万多字的更新,我这手速放在这个年代的作家群体当中,应该堪比网文时代的老鹰吃小鸡了吧?”
  陈昱前世也看网文,对於这位公认的人形码字机也有耳闻,可惜后来ai出来,日更两三万就成了家常便饭。
  手腕传来的酸胀让陈昱收回思绪。
  也让他清醒的意识到,日万不是没有代价的。
  好在这个年代写的是传统小说,超过十万字就算长篇小说了,不需要天天日万。
  別问万是谁,天天干那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別说手受不了,小姬也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