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广告拍摄,高媛媛和唐韵
  拍摄那天是八月二十八號,天还热著。
  北影厂2號摄影棚在院子最里头,一栋红砖的老建筑,墙面刷了一层淡黄色的涂料,日头晒久了,顏色褪得发白。
  门口停著两辆麵包车,几个场工正往下搬设备,看见李思安和唐韵过来,朝里头喊了一嗓子。
  “陈导,人到了!”
  陈翰文从摄影棚里探出半个身子,手里拿著对讲机。他今天换了件黑色t恤,头上扣了顶棒球帽,比上次在办公室见著的时候显得年轻了几岁。
  “来了?进来吧。”他冲李思安点了点头,“你也进来,正好搭把手。”
  摄影棚里头比李思安想像的大。顶棚很高,钢架结构,上头掛著好几排灯,有些亮著,有些灭著。
  地上铺著水泥,画了好些记號,大概是走位用的標记。角落里堆著轨道、摇臂、几块反光板,还有一台摄像机架在脚架上。
  最显眼的是搭在中间的那个景——一个滑雪场的背景板,白色的坡面,远处画著松树和雪山。
  近处是一个冰淇淋店的柜檯,木质台面,上头摆著几盒美登高冰淇淋。
  柜檯旁边立著一块牌子,写著“美登高,清凉一夏”。
  灯光师正蹲在梯子上拧灯头,摄影师蹲在摄像机后头调焦,场工们搬著东西来回走。
  空气里有一股热烘烘的味儿,是那些鏑灯烤出来的,混著胶片的味道和灰尘的气息。
  “化妆间在那边。”陈翰文指了指角落里用黑布隔出来的一个小区域,“先化妆,化完了试镜。”
  唐韵被化妆师领走了。李思安站在景边上,看著场工们忙活。有人递过来一箱矿泉水,他帮著搬到了角落里的摺叠桌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