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0章 版权与谈判
  只要签订了公司的全职合同,成为公司员工,那么你在这个岗位上创作出来的所有作品,包括词、曲、编曲,在法律意义上都属於职务作品的范畴。
  这意味著即便你是內容的创作者,但这个內容的版权归属公司,而非个人,就和程式设计师写的代码属於公司不属於个人是相同的道理。
  公司可以拿著你创作的歌曲去授权、打榜、上综艺、作为短视频平台的bgm,赚得盆满钵满。
  但创作者本人,只能拿到每个月的底薪,以及合同规定里的一点奖金或提成。
  杨度再一次拒绝:“方总监,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你也知道我还是学生,现阶段还想保持自由身,多尝试一些不同的东西。”
  方磊其实也就这么一问,其实心里早就有了答案。
  在这个圈子里混了那么多年,是不是真的想加入公司,一眼就能看出来。
  只是,他不明白的是杨度为何执著於独立製作人的身份。
  毕竟,在音乐圈,二八定律被放大到了极致,甚至惊人的达到一和九十九。
  每年市场上都会诞生数以万计的新歌,但其中99%以上的歌,在市场上连水花都溅不出来,根本赚不到一分钱。
  只有那些广为人知的1%的爆款,才能吃到市场红利。
  更要命的是,搞音乐,其实是非常烧钱的。
  別看隨著电子设备的普及与网络的发展,一台电脑一个音效卡就能在宿舍里录歌。
  但真的想要製作出一首符合工业標准,能推向市场的单曲,背后的成本极其恐怖。
  一个顶级的录音棚,设备动輒成百上千万,独立製作人除了租赁根本没有其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