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想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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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服。太舒服了。
  他活了这么久,从没这么舒服过。
  从墓里出来那会儿,他像个行尸走肉,走路都费劲,每一步都踩在棉花上,虚浮得很。现在不一样了。他身体里灌满了热乎劲儿,那是从活物身上吸来的气息,像冬日的太阳,像夏天的热水,在血管里流著,淌到四肢百骸,流到指尖,流到发梢,流到他那颗不知还算不算跳动的心臟里。
  他睁开眼睛。
  眼神也变了。不再是刚出墓时那种浑浊、没焦点的灰,而是深得不见底的黑,像口枯井,又像条没尽头的隧道。
  他低头看自己的手。
  手背上有道细细的抓痕,是昨晚被李笛福家的狗挠的。那狗是只黑背黄腹的大土狗,嗓门亮得能穿半个村,冲他叫了半天,叫得他心里烦得慌。
  他伸出手,那狗瞬间不叫了,夹著尾巴缩到墙角,浑身抖得厉害。它知道他是什么。
  他走过去,蹲下来,伸手摸了摸它的头。毛软软的,耳朵凉丝丝的,鼻子湿湿的。那股温热的气息就从狗身上冒出来,顺著掌心钻进他的身体里。
  狗的身子慢慢瘪下去,眼睛睁著,舌头耷拉出来,彻底不动了。
  他看著那只狗,看了好一会儿,才鬆开手站起来。狗的身体落在地上,轻得像片枯叶。他抬了抬自己的手,手背那道抓痕没了,皮肤光溜溜的,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身体里多了丝暖意,很小,却真实得很。像颗种子落在乾涸的土里,慢慢发了芽,生了根,长出了枝叶。
  他忽然懂了。
  他不光要活物的气息撑著自己,还能用它来修身体。伤口能癒合,疲惫会消失,乾巴的皮肉会变得饱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