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洋楼在沈知棠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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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好所有的证明手续,二人走出派出所,伍远征问:
  “棠棠,你要不要回家看看?”
  “要回去一趟,远征,我想把房子租给公家。
  听说,现在有许多困难群眾想要租房,街道却没有太多空閒的房子租他们,我要离开了,洋楼放著也会荒废,不如租给群眾,还有人气可以护著小楼。”
  沈知棠忽然想到这个茬。
  她家的房子,是一栋小洋楼,如果不租给公家,也会被砸坏,还不如租给公家,让公家再转手租给群眾。
  如此一来,房子反而能保全。
  伍远征也觉得此计可行,於是,便陪沈知棠回家,取房契。
  沈知棠心中伤感,离开家以后,至少二十年,她都不会回来。
  不过,二十年后,等一切风停雨消,她一定再回来重装这里,或许,还会带上自己的孩子长住。
  別看吴驍隆表面风光,住小洋楼,包养女人,但其实小洋楼房契上写的是沈知棠的名字。
  这是沈知棠出生后,外公置办的房產。
  吴驍隆身为赘婿,自然不配在房產上有名字。
  房子卖不掉,带不走,因此吴驍隆没有打房子的主意,房契依然放在他房间的保险柜里。
  沈知棠回家后,打开吴驍隆的保险柜,里面除了房契,都被掏空了,一块铜板也没给沈知棠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