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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存单落定,易老狗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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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

  崭新的红色存摺被合上。

  李建业看著存摺封面上那个熟悉的国徽印记,眼中闪过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深意。

  七千五百块。这笔在这个时代堪称天文数字的巨款,他没有选择存在自己的名下,而是全部存到了年仅十三岁的妹妹李芳芳名下。

  这並非他清高或者不爱钱。

  而是一种极其老辣的防身策略。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一个十八岁、刚从乡下进城连脚跟都没站稳的毛头小子,名下突然掛著几千块钱的巨款。哪怕这钱来源再乾净、手续再合法,在这个提倡“无私奉献”、阶级斗爭依然紧绷的年代,也绝对是一块极其招摇、甚至可能引来杀身之祸的肥肉。

  红眼病这种东西,任何时代都不缺,甚至官方如果为了什么大局建设来找他“借调”,他拒绝还是不拒绝?

  但是,如果这笔钱的主人是一个刚刚失去父亲、还是未成年的烈士遗孤李芳芳呢?

  这就成了一笔神圣不可侵犯的“抚恤救命钱”!

  这不仅是道德的高地,更是法律保护的底线。谁敢在这个时候打这笔钱的主意,那就是公然挑战社会良知和政府底线。

  而且,从法理上讲。

  他刚才在派出所和街道办孙副主任的见证下,已经正式確立了对芳芳的监护权。

  芳芳未成年之前的吃穿住用行,全归他管。这存单是死期,钱冻在里面生息(这年代利息虽不高,但在他眼里也是一笔不错的额外进项),谁也动不了。他手里留下的那一千多块现金,加上採购员的工资,不仅足够他们兄妹过上极其滋润的日子,更足够他在黑市上掀起一阵囤货的风暴了!

  “老马同志,小李警官,今天真是太麻烦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