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 > 宋末:从冒牌县令到黄袍加身 > 第32章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第32章 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 自动翻页 开启后阅读到底自动进入下一章
⚡ 开启自动翻页更爽 看到章尾自动进入下一章,追书不用一直点。

  李冲宣判到这里,突然话锋一转:“本县考虑到武松是为兄报仇,且其嫂杀人之事不虚,按律该减一等论罪。故,本县现改判为流三千里,在属地劳役一年,役满后落户,永不得返归本籍!”

  三言两语间,李冲將武松的死刑改判为了流放。

  这倒不是他有意包庇,而是在查看了律法后,做出的正常判决。

  正是因为这个发现,李冲才想明白了,为何明明是山东大汉的武松,最终却被史料记载在南方。

  杀人偿命,这確实是《宋刑统·贼盗律》的规定。

  北宋朝廷对外虽然软弱,可对內却很是强硬,强调司法权收归官府,禁止私人復仇,以维护社会秩序。

  但强硬之余,却仍有例外情况。

  《宋刑统》引《唐律》规定:“若被杀者本犯死罪,復仇杀人者,减一等。”

  李冲正是引用了这一条,才將武松的死刑改为流放。

  听到李冲的宣判,武松猛然睁大了眼睛:“老爷说什么?”

  李冲脸色一板:“你这廝好不晓事,本县的大堂是容你走神的所在吗?怎么?你是觉得流的不够远?要不,本县改判你流放沙门岛?”

  武松神色一滯,自己確实没听错,不是死罪而是流放。

  他心中立刻明白了,这分明是李冲有意轻判。

  “砰!”

  武松当即推金山倒玉柱般的跪倒下去:“小人叩谢大老爷!叩谢大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