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扮猪吃老虎
  巫修元每念一个名字,就会把契书送到对应的人身边,让其画押,洪仁义则跟在后面,按照规矩送上红包。
  钱不多,也就够买十斤糙米一斤肉,但必不可少。
  冯、李、钟三家的长辈来见证那都是要担责任的,有人不执行这契书,他们是要出面解决的。
  轮到自己画押了,洪仁义毫不迟疑,还顺便抱起了身边只有三岁大小的洪阿元,拿著他肉乎乎的小手沾上硃砂摁在契书上。
  这个契书,是按照当下养膳田的模式擬定的。
  所谓养膳田,分为两种:
  一种是父母为出嫁女儿在夫家有保障送赠予的田產,相当於嫁妆,是女子的私產,若无所出需要返回娘家,有所出,则过世后就由其诞下的子女继承。
  第二种是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后,將田產分给儿子,儿子们则按照约定赡养父母。
  这算是由宗族礼法监督的养老保障,同时也避免因老人偏心造成某个儿子分不到財產还要承担大量赡养义务。
  洪仁义则勉强算得上后者,三岁的洪阿元是洪秀全大哥的次子,族中把他半过继给洪仁义,替洪仁义承担祭祖、血食等义务,洪仁义则把这一亩九分田直接让他继承。
  之所以是半过继,那是因为洪阿元跟洪仁义的权责就仅限於承担的祭祖和血食义务,不涉及其他的。
  “恭喜洪大哥,洪氏家风蔚然,出了这忠孝悌让的善举,想来用不了多久,就会传为咱慕德里司的美谈呀!”
  几个客家人族老大声的夸讚著,看起来很有几分要把事情好好宣传宣传的模样。
  这也不怪他们,洪秀全洪教主搞了拜上帝教后,到处推倒私塾中孔子牌位,悄悄捣毁附近神社土地庙,甚至还教唆族人不拜祖先。
  这在此时说声罪大恶极绝不是夸张,所以洪秀全被族长大伯赶出了洪家,冯云山也被撵了出去白天都不敢回村,洪仁玕更是被家人抓到祠堂吊起来打,差点没把命都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