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什么是法?
  “依据《德州职业法典》第1702章,《私人安全法案》的相关条款,在特殊时期,持证的安保服务承包商,可以在其合法服务范围內,被授权协助政府执行部分公共安全职能。”
  “具体来说,就是授权合规的私人安保力量,在政府监管和协调下,参与公共区域的巡逻、关键设施的保护、骚乱防控、公共秩序的维护,以及对违法事件的初步制止。”
  “这样子可以吗?”
  托马斯话刚说完,立马有人发出质疑。
  “当然可以。”
  托马斯直接一口应了下来,隨后翻开手中的文件,手指点在某一行上。
  “《德克萨斯州政府法典》第433章,《紧急状態法案》,第433.002条明確规定,当地方秩序出现严重危机,现有执法力量不足以有效应对时,地方政府有权宣布进入有限度的紧急状態。”
  “在此状態下,地方执法机构有权与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合规的私人主体签订执法服务合同,以补充公共安全力量。”
  “所以,这种做法並不违规,而且符合法律规定。”
  说到此处,托马斯忽然嘴角一翘,“更重要的是还不用我们出钱,还能为州政府创收。”
  此言一出,大家瞬间悟了。
  且不说现在能不能调动国民警卫队,就算能调动,就意味著事態彻底升级,甚至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政治联想和连锁反应。
  可如果將治安问题“承包”出去,则灵活得多。
  州政府不用直接出面,只需制定规则和监管,就能藉助私人公司的效率和武力快速扑灭混乱。
  更妙的是,按照托马斯的提案,这些私人公司提供服务不是免费的,他们需要缴纳一笔“特许经营费”和“监管保证金”,这反而能在一定程度上回笼资金,缓解財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