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写上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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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李雪梅一整天都心神不寧。
  在餐馆,她一边干活一边不停看墙上的掛钟。
  帮工小妹看出她心不在焉,忍不住说道:“雪梅,你要不坐著歇会儿?这些我来弄。”
  “没事,我不累。”李雪梅嘴上这么说,却差点把洗好的碗摔了。
  傍晚六点多,天还没黑透,赵芳茹回来了。
  她推开门时,脸上带著明显的疲惫,但眼睛很亮。
  李雪梅立刻迎上去:“芳茹姐,怎么样?”
  赵芳茹在最近的一张椅子上坐下,长舒了一口气。
  “庭开完了,法官说,择日宣判。”
  “啊?没当庭判?”
  “律师说,这种案子很少当庭判,都要再次合议。”赵芳茹接过李雪梅倒的水,喝了一大口,“不过律师说,庭审情况对我们有利。”
  她慢慢讲述庭审的过程。
  她没想到,陈鑫也请了律师。
  一开始他们还想狡辩,说和那个女人只是普通朋友,没有同居。
  但赵芳茹的律师出示了租房合同,上面有陈鑫和那个女人的签名,还出示了邻居的书面证言,证明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除此之外,律师还出示了医院產检记录,证明那个女人怀孕的时间,和陈鑫与她同居的时间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