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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法律是新时代赋予人民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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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了。”她说,“律师昨天来找我,说证据都提交了,法院那边已经排期,半个月后开庭。”

  她转身从柜檯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文件袋,抽出几份文件递给李雪梅:“你看看。”

  李雪梅接过,最上面是一份《民事起诉状》,原告赵芳茹,被告陈鑫。诉讼请求:1.判决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部分,一条条列著陈鑫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转移財產等行为。文字冷静克制,但字字有力。

  下面还有几份材料:《证据清单》,列著租房合同复印件、邻居证言、医院诊断证明、饭店帐本复印件等;《財產保全申请书》;律师写的《代理意见》。

  李雪梅一页页翻看,心里受到的震动比第一次听赵芳茹说要离婚时更大。

  那时候赵芳茹刚决定起诉,材料还没这么齐全。

  现在,一切都有条不紊地推进著,像一部精密运转的机器。

  “律师说,我这个案子,证据比较充分。”赵芳茹在一旁解释,“重婚这块,有租房合同,有邻居愿意出庭作证。家暴有医院证明和报警回执。財產这块,饭店的帐本我都留著,每一笔进出都有记录。陈鑫给那个女人花的钱,有几笔是从饭店帐上走的,也是证据。”

  她指著《代理意见》中的一段:“你看这里,律师引用了《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陈鑫的行为属於『与他人同居』,是法定过错。分割財產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李雪梅顺著她的手指看去,那些法律条文被引用得恰到好处,逻辑严密。

  “律师还说了,”赵芳茹继续道,“除了离婚和分財產,我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因为陈鑫的重婚和家暴行为,给我造成了精神损害。虽然法律条文里没有明確写精神损害赔偿,但实践中法院可能会支持。”

  她收起文件,重新放回文件袋,语气感慨:“雪梅,我是真没想到,打官司有这么多门道。要不是请了律师,我自己哪懂这些?可能连起诉状都写不明白。”

  李雪梅点点头。她想起自己曾经的想法:只要有理,走到哪里都不怕。现在才知道,有理还得有方法,有证据,有懂法律的人帮你把理说清楚。

  “芳茹姐,律师费……很贵吧?”她问。

  “贵。”赵芳茹坦言,“但值。你知道律师帮我做了多少事吗?收集证据,写法律文书,跑法院立案,跟对方沟通……这些事我自己做,一是没时间,二是不懂,三是容易情绪化。律师不一样,他冷静,专业,知道怎么用法律语言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