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 变法
  南方各省明军或降或逃,齐军兵力捉襟见肘,无法实现对所有城市的占领,刘招孙开始担心“地方棍徒,四起抢劫”。
  所谓棍徒就是打行蝲唬之类的无赖,这些势力平日便危害地方,一旦权力出现真空,更是肆无忌惮,简直和土匪流贼无异。
  太上皇和他的大齐军队,此次南征的目的,当然不是抢一把就回到北方,而是实打实准备将江南各省纳入大齐统治,实现牢固控制,至少要像河南山东那样,委派官吏,收取赋税。
  基于此,大齐统治者必须避免单纯的军事行动——比如像降将耿忠明、尚可喜、耿精忠那样对百姓的烧杀抢掠——刘招孙越发意识到,大齐必须尽快由战时体制,转变为和平治理模式,换句话说,就是要暂停狂飙突进,多用政治怀柔手段(最重要的是经济手段),来消化这两年来获得的惊人战果。
  这也是大齐天命所归(统治合法性)的必然要求。
  太上皇很清楚,无论齐军如何骁勇善战,无论他的兵团取得怎样辉煌战绩,诛灭多少敌国。
  军事,始终只是为政治服务。
  只有藏在鞘中的刀,才是让人害怕的刀。
  整天挥刀弄枪,逮谁灭谁,注定不能长久。
  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总之,广德元年,在齐军占据江南,即将平定天下前夕,改革,再次被提上日程。
  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但一日不能再往后拖延。
  鉴于前几次改革的惨痛教训,太上皇这次没有独断专行,而是将变法大业交给刘堪和他的八位阁臣,赋权小皇帝和内阁阁臣们商议变法事宜。
  广德元年这次改革,仅限于浙江、江苏两省。
  以二省作为先行试点,成功之后再考虑推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