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鹿鸣街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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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上,欧阳戎正襟危坐。
  台阶下,柳子麟与谢令姜分开站立,前者背手冷笑,后者抿唇昂首。
  “堂下何人,为何报案?”
  柳子麟大声:“县衙有小偷,偷盗草民财物!”
  “小偷何在,财物是何?”
  “小偷就是她,县令身边当红的师爷!”
  柳子麟手指着旁边嗔目而视的谢令姜,“财物……她偷走了草民的奴婢,渊明酒楼的胡姬盈娘!”
  谢令姜朝上首道:“师……县令大人,盈娘是我托人花钱赎走的,她已是自由身,我没有偷!”
  奴婢贱人,律比财产。
  因而大周法律不会将掠、诱奴婢当成绑架或拐卖人口的罪行,而是视为抢劫或偷盗财物的罪行。
  欧阳戎没看小师妹,盯着柳子麟:
  “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呢。”
  柳子麟冷笑从怀中掏出一份文书,递给书吏,后者呈上公案桌。
  欧阳戎低头翻了翻,这是一份市券,盖有市令官吏的印章。
  前几日他刚在西市口马行交易过一次,对此物倒不陌生,每一笔奴隶买卖必须市令发放市券,这也是唯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