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墮落行业特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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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乐如此重要,朝廷重製礼乐,更不该把乐户视为贱籍。”
  “把乐户从贱籍中摘出,视为同匠户、灶户一样的民户,这个办法如何?”
  这点得到一些官员赞同,因为这样能保证朝廷徵召乐户服役。
  但也有一些官员反对,最近在朝堂上比较活跃的鸿臚寺少卿解学龙道:
  “乐户有从事乐舞者,也有卖身为业者。”
  “若是把乐户一概提为民户,臣恐匠户、灶户等等,耻於与之同列。”
  这確实是一个问题,乐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群体。
  有世代以乐为业者,有被惩罚为乐户者,有家贫卖入乐籍者。
  从事的行业也有很大差別,有鼓乐、有演戏、有吹唱,还有优伶、娼妓之属。
  甚至相互间还会转化,有时从卖艺变为卖身。
  如果把这些乐户一概提升为民户,恐怕一些民户会不乐意。
  而且对社会风气可能也有破坏,“笑贫不笑娼”的现象会更普遍。
  所以一些保守的官员,是不愿提高乐户身份的。
  甚至有一些心怀鬼胎的官员,在担心乐户取销了他们怎么去狎妓。
  对於这些,朱由检思索之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