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老子刘玄德
  第398章 老子刘玄德
  汉兴三年,三月初二。
  江夏郡,沙羡县,武东村。
  辰时刚过,远处丘陵的轮廓在晨雾里淡得如同墨渍,县城外的平野已笼罩在一片氤氳水汽中,长江支流的残水漫过阡陌,將成片的稻田浸成明晃晃的镜面,唯有鱼群吐出的气泡,不时漾开细碎的涟漪。
  田埂上处处是人影,男人大多赤膊上身,仅著裹住下身的犊鼻挥,赤脚踩在没及小腿的泥水中,双手紧握踏型的木柄,身体前倾,依靠全身的重量將犁头踩入泥中,再用力向后扳动木柄,在浑黄的水中翻起黑沉的泥浪。
  使用耕牛的人家,则是驱赶著牲畜拉动曲辕型。
  黄牛在前头喘著白汽迈步,蹄子陷在泥里,扶犁的汉子跟在后面,口中不时发出“唷”、“吁”的吆喝声,手中的鞭子大多只在空中虚挥,或轻轻落在牛臀旁的泥地上,捨不得真箇抽下去。
  这耕牛不是他们自家的,是江夏郡守刘府君配给县里,县长罗蒙再分到武东村的官牛。
  官牛若是出了差池,事情可就大了。
  莫说里长、亭长和乡嗇夫都要上门查问,县里恐怕也会派吏员下来。
  依汉律,若官府租借给百姓的耕牛非正常死亡,县里必须派人核查原因。
  耕牛若是因自然疾病、意外灾害如洪水、盗贼等原因而死亡,经官府查验属实,可免於责罚。
  但若是因借用者管理不善、过度使役或故意导致死亡,则需赔偿並接受惩罚。
  一头健康的壮年黄牛,市值万钱。
  官府允许分期赔付,若是实在贫困,则会被强制安排摇役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