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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主母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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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主母元春

  大庆礼制严格,加上元春出阁便为五品命妇,大婚翌日也需完成一系列的礼仪活动。

  然,姜念既无父母,亦无亲族,倒是让元春省事省心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礼仪活动需完成。

  晨起查验元帕,仅是大婚翌日的第一桩礼数。

  此时,元春已更衣梳洗停当,身上穿的是石青色翟鸟纹褂,此乃五品命妇常服,又由全福妇人替她挽了“圆髻”,簪了如意钗,佩上了五品命妇的银鎏金头饰。体现出,她不再是荣国府的姑娘,更不再是皇太后身边的贾女史,而已经是姜家的五品命妇了。

  依礼,元春应该拜见公婆,奉“枣栗羹”(谐音“早立子”)与“腶修”(肉干),取自《礼记·昏义》“妇执枣栗腶修以见”。公婆赠《内则》或《女诫》抄本,训导“奉祭祀、务中馈”等妇职,再回赠玉镯或银簪,象征接纳新妇为家族成员。

  姜家无公婆,姜雪莲的坟茔又远在江宁。因此,元春仅是随着姜念一起向姜雪莲的灵位焚香祭拜。

  祭拜毕,本应该是祭告祖先与入谱仪式,如此方算正式归宗。因姜家亦无家族祠堂,无祖先牌位,也无族谱与族长,此节亦只是从简。

  简略地祭告祖先后,元春便该行主持中馈之礼。

  依礼,新妇需亲手烹制一道羹汤,如莲子百合羹之类,奉与公婆尝膳,取个孝顺的意头。虽则实际操作多由仆妇代劳,新妇不过略动动手,做个样子,到底也算全了礼数。用膳之时,新妇须坐于姑嫂下首,用膳时仅举箸示意,禁言语喧哗,以示恭谨。

  这一节,元春可免了。

  接着便该是受晚辈拜见,家族晚辈向新妇行揖礼,口称“婶母”或“叔母”,新妇则赠以荷包,内盛金银锞子,作见面之礼。

  姜家也无晚辈,这一节,元春又免了。

  于是,姜念、元春一起接受姜家下人、元春陪嫁下人的行礼。

  此刻,姜念、元春一起端坐于正房堂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