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这个財政破局思路。
  宜於各处布政司或大府去处,设立银券司,朝廷发官本,造號券,令客商往来者,纳银取券,合券取银,出入之间,量取路费微息,则客商无道路之虞,朝廷有岁收之息,似亦甚便。
  【这是吴承恩那个想法的近似版,我结合他的商人背景,做了修改,改成南北標银-税银对敲】一一《论钱幣陆世仪》
  这个陆世仪是南直隶太仓州人,理学家,不过现在才19岁,应该还没写出这个论点。
  另外,崇禎十六年六月的时候,大明要崩了。
  有个臣子提议施行钞法。这个钞不是宝钞的钞,而是確確实实的钞票之法,是有准备金等概念的。虽然这个时间节点,提这个建议真的是很扯淡。
  用史料里,其他人的说法来反驳就是:
  “今南北俱大寇盘踞,则行钞地方亦似无几。钞既不能遍及,利息似亦觉少。当此库藏匱竭之际,先费二三十万金钱造此不能通行之钞,未收难必之利,先费见在之金,何若留此金钱济目前急需之为得计乎?”但他发钞的规范,其实是很齐全的,有分年发行,有考虑回收机制,甚至还测算民间的白银存量。也就是说,在那个时间发钞,很傻逼,但发钞的具体细节,其实还行,不算非常天真弱智。“要与民间白金之数,稍稍相准,过此则不能行矣。”
  “如每年行钞5000万贯,五年为2.5亿贯,此时民间藏银约已尽出。”
  按他估算,大明的白银存量大概是2.5亿两。
  在明末那个天下崩塌的时候,大明的朝廷,是彻底把祖制甩到一边,尝试推行了很多財税、政治上的改革的。
  而清朝被称道的很多財税制度,其实就是从明朝继承而来的。
  所谓清承明制,其实很多承的是王朝末年,拚命求生,拚命进行中央集权的那个明朝。
  2.再说说拍卖牌照这个事情。
  万历中后期,大明的盐法其实已经崩溃了。
  具体史料我就不贴了,但大概情况就是,藩王、勛贵、太监大肆索要盐引,然后万历各种发发发。其实前面的很多皇帝也是差不多的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