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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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清风睁开眼,拿起铅笔,在五线谱纸上写下歌名。

  然后,开始写词。

  第一段,从十七岁开始:

  “十七岁那日不要脸 参加了挑战

  明星也有训练班 短短一年太新鲜

  记得四哥 发哥 都已见过面

  后来 荣升主角太突然”

  这几句,写的是刘华德出道初期的经歷。参加训练班,见到前辈,从龙套到主角的快速成长。简单直白,但画面感很强。

  第二段,写走红后的状態:

  “廿九岁颁奖的晚宴 fans太疯癲

  来听我唱一段情歌一曲 歌词太经典

  我的震音 假音早已太熟练

  然而情歌总唱不厌”

  二十九岁,正是刘华德事业的巔峰期。颁奖礼上粉丝的狂热,情歌成为经典,演唱技巧炉火纯青。但“情歌总唱不厌”,暗示著对音乐始终如一的热情。

  副歌部分,是整首歌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