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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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清风睁开眼,拿起铅笔,在五线谱纸上写下歌名。
  然后,开始写词。
  第一段,从十七岁开始:
  “十七岁那日不要脸 参加了挑战
  明星也有训练班 短短一年太新鲜
  记得四哥 发哥 都已见过面
  后来 荣升主角太突然”
  这几句,写的是刘华德出道初期的经歷。参加训练班,见到前辈,从龙套到主角的快速成长。简单直白,但画面感很强。
  第二段,写走红后的状態:
  “廿九岁颁奖的晚宴 fans太疯癲
  来听我唱一段情歌一曲 歌词太经典
  我的震音 假音早已太熟练
  然而情歌总唱不厌”
  二十九岁,正是刘华德事业的巔峰期。颁奖礼上粉丝的狂热,情歌成为经典,演唱技巧炉火纯青。但“情歌总唱不厌”,暗示著对音乐始终如一的热情。
  副歌部分,是整首歌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