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 > 寒门一品 > 第129章 找不著北

第129章 找不著北

⚡ 自动翻页 开启后阅读到底自动进入下一章
⚡ 开启自动翻页更爽 看到章尾自动进入下一章,追书不用一直点。

  第129章 找不著北

  第三道题是判,考察的是生员对朝廷律例適用与情理平衡。

  民人王甲,早年出继於堂叔王乙为嗣,承其田產。王乙病故后,其胞弟王丙(王甲之生父)强占田宅,称血脉归宗,產业当归本生”。王甲诉至官府。

  要求:依据大梁律例,擬判词一道,明法理、断归属。

  其实针对这样的民间诉讼纠纷的审判,无外乎法理人情。

  只要掌握好这一点,根据律例不难判决。

  律例都是冰冷的条文,这是需要死记硬背的东西。或许对於別人来说背诵並熟练应用很难,但是对於有著过目不忘的简北来说不要太容易。

  简北只是略作思考便写下判词:

  审得:王丙强占田產一案,查王甲昔年出继王乙,奉祀承桃,载在宗谱。

  按《大梁律例.户律》:“立嗣之后,所生父母不得爭產。”又例载:“继子得產,义同亲子。”

  王丙虽系甲之本生父,然甲既继乙嗣,则乙业悉归甲掌。丙以“血脉归宗”

  为辞,妄夺田宅,是乱昭穆而悖律条也!

  综上,特判决如下:

  王乙归旧宅田亩,尽归嗣子王甲管业:王丙强占之罪本应究惩,念其年迈且系甲父,姑免笞杖,令归所夺,罚谷十石入社仓。

  嗣后各安分守,勿再滋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