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布鲁塞尔听证会
2006年3月下旬,布鲁塞尔。
欧盟初审法庭的第二轮听证会排期,比所有人预想的都快。
皮耶蒂莱在裁定书发布后第三天,就提交了上诉申请。
诺基亚法务部的上诉状长达一百二十页。
核心论点只有一个:
欧盟裁定诺基亚违反frand原则的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
云锋和高通提交的西门子专利反诉材料,不能作为判定诺基亚,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直接证据。
法庭受理了上诉,排期定在三月最后一周。
开庭当天早上,布鲁塞尔下着小雨。
法庭外的台阶上,全球财经媒体的采访车,比第一轮听证会时又多了一排。
bbc记者在雨里对着镜头说了一段话,背景是台阶上密集的黑色雨伞:
“一个月前,诺基亚在这里被驳回了禁售申请。
今天他们要试图推翻那个裁定。
如果他们再输,欧洲通信专利格局,将面临二十年来最大规模的洗牌。”
斯奈德和董家林从同一辆黑色奔驰上下来,两人并肩走上台阶,雨伞在头顶交错。
皮耶蒂莱已经早一步先到,此时正站在法庭入口处的走廊里,身后还是那六名律师。
每人手里都拎着比上一次更厚的案卷箱。
他看到斯奈德和董家林走进来,没有开口挑衅,只是微微侧过头,目光在两人脸上扫了一下,就转身推开橡木大门。
十点整,听证会开始。
皮耶蒂莱站起来做上诉陈述。
他这次没有重复“云锋不具备自主通信技术”的老论点,换了一个更刁钻的角度。
称,云锋和高通提交的西门子专利反诉材料中,部分核心专利专利权转让程序,存在瑕疵。
西门子移动在2003年被云锋收购时,有几项gsm核心专利转让,登记在德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档案中存在时间差。
皮耶蒂莱据此主张,这批专利在转让完成之前的法律状态是悬置的。
高通据此发起的反诉,缺乏合法的权利基础。
“法官阁下。”
皮耶蒂莱把一份,德国联邦专利商标局档案复印件投到屏幕上:
“这几项核心专利的转让登记日期,晚于高通在布鲁塞尔提交反诉材料的日期。
这意味着高通在反诉时,并不具备这些专利的合法使用权。
他们的反诉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旁听席上发出一阵低低的议论。
沃达丰法务部负责人文森特原本靠在椅背上,听到“转让登记时间差”时身体微微前倾。
他在便签纸上写了一个词,推给旁边的马丁·克拉克。
马丁低头看了一眼,上面写的是:时间差。
董家林站起来。
他没有立刻反驳,而是走到法庭中央的投影屏幕前,把一份欧盟专利法第三十二条的条款摘录投了上去。
“法官阁下,根据欧盟专利法,专利权的转让生效时间以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为准。
而非以各成员国专利商标局的登记时间为准。
西门子移动与云锋签订专利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协议签署之日起专利权即告转移。
德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登记是备案程序,不是生效程序。
这是欧盟专利法明文规定,不是我个人解读。”
董家林说着,把转让协议的关键条款放大投到屏幕上。
又翻到德国联邦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把备案程序与生效程序的法律,区分逐行指给法官看。